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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消息2014年7月下旬開始,原山西省洪洞縣公安局局長李青明,開始向有關部門實名舉報山西省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等人。李青明稱,李國希女兒曾持有多個戶口及身份證號碼,其中一個戶口已遷進北京。
  洪洞原公安局長 實名舉報臨汾市副檢察長
  2014年7月下旬,曾擔任山西省洪洞縣公安局局長的李青明,開始實名舉報山西省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
  李青明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之所以實名舉報李國希,是因為他認為時任臨汾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的李國希在主辦自己當年涉嫌貪污受賄一案時,存在證據造假等問題。
  2002年7月,時任洪洞縣公安局局長的李青明,因涉嫌貪污罪被臨汾市檢察院刑拘,同年8月被批捕。2003年9月,臨汾市浮山縣人民法院以李青明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2007年,李青明提出申訴。2009年,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宣佈再審判決結果:“原審認定李青明犯貪污、受賄罪的三項事實的主要證據,尚不能達到確實、充分的證明程度,不能排除合理懷疑,存在瑕疵,因此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予撤銷。”最終,原審被告人李青明無罪。
  但彼時李青明已被“雙開”,堅稱自己清白的李青明,自此走上舉報維權之路。
  李青明稱,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的戶口,一直是在臨汾市堯都區,而他1985年出生的女兒“李某”,在山西就曾持有3個戶口。
  2014年7月至8月,記者在北京、山西調查獲悉,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的女兒“李某”,曾持有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兩個洪洞縣戶口,此外,還曾有一個臨汾市堯都區的戶口及身份證號碼。
  據記者調查獲悉,李國希女兒的戶口2008年5月進京,在房山區某鎮落戶,後遷入海澱區。“李某”落戶北京的戶口,是由洪洞縣的其中一個“重覆戶口”遷移而來。
  此外,舉報者李青明稱,李國希家人在北京擁有近千萬房產,其中僅其女兒“李某”在北京海澱區望河園的一套房產就價值不菲。
  8月中旬,記者從海澱區曙光花園望河園小區物業處證實,該套房產,業主系“李某”。“李某”所住的這棟樓,均是大戶型,最小面積也在120平方米以上。
  根據小區旁邊房產中介掛出的同樓同層房價顯示,雖然前段時間有所跌落,但目前該小區房價仍然高達5萬多元/平方米。
  此外,記者在舉報信中看到,與李國希一家關係密切的另一名1989年出生的李姓男子,同樣曾擁有兩個山西戶口,但對應的卻是同一個身份證號碼。而這兩個戶口中,其中一個目前同樣也已遷入北京落戶。L據《法制晚報》  (原標題:舉報李國希女兒曾有3個山西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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