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平其本報記者 趙持 攝
  本報記者 張斌
  “依法治國從根本上講是對執政黨自身提出的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我們必須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11月15日,省委黨校黨建教研部主任陳平其教授解讀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鮮明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將黨內法規與國法割裂開來的想法是錯誤的。”陳平其認為,黨內法規嚴於國法,國法高於黨內法規。法律是對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凡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就是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底線。依法治國是黨對國家治理模式的轉變,必然要求身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對自身的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建立和健全相關制度和機制,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
  陳平其表示,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亟須加強。當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有損於黨內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有礙於黨內法規制度的貫徹執行,也同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要求背道而馳。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傳統與政治優勢。經過多年實踐探索,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已經取得明顯成效,形成了包括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等在內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陳平其說,不斷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必須實現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要進一步提高黨內法規的立法技術,使其在制度設計、制定程序、規範內容、制定技術等方面與國家立法配合銜接。也要及時將黨內法規中成熟的直接規範公權力運行的制度規定適時經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法律。要適時修改完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有力武器,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鬥性。要持續深入改進作風,形成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把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作風建設上的成功經驗與做法上升為制度、細化為規則,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改進作風提出明確而具體的要求。要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完善黨內懲戒制度體系,提高依法依紀懲治腐敗的能力。
  “黨的許多幹部位居領導職位,肩負引領社會、管理一方的重要職責,從嚴治黨更有依法治權、依法治官的深層含義。”陳平其說,目前社會上仍然存在某些“權大於法”、違法行政、“以權壓法”現象。這需要各級領導幹部切實領會法治精神,帶頭遵守法律和黨內法規,帶頭依法辦事,運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將執政履職思路徹底扭轉到法治的軌道上來。  (原標題:不斷完善黨內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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